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5年二期)十标段及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5年二期)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5〕304号(批复名称:关于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5年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退化草原修复。(1)退化林修复2.02万亩,均为灌木林,主要措施为补播、补植和补播+平茬复壮;(2)中幼林抚育1.55万亩,均为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主要措施为平茬复壮;(3)退化草原修复0.83万亩,主要措施为补播改良。
2.2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海原县曹洼乡、关桥乡、九彩乡、甘城乡、海城镇、贾塘乡、李俊乡、李旺镇、七营镇、三河镇、树台乡、西安镇、史店乡、海城街道办等14个乡镇(街道办)。
2.3 计划工期:305日历天;养护期:完工后转入养护期至2028年12月底.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1个标段。
十标段:建设地点为三河镇、史店村,建设内容为补播、施肥、管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一标段:本项目一至十标段的监理。
备注:本项目施工共十个标段,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均可兼投,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十标段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十一标段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十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中级以上(含中级)林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出具承诺函,不含养护期)。十一标段总监理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15 00:00 至 2026-01-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5-401169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黎明路
邮 编:755200
联 系 人:沈萍
电 话:0955-401471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恒达公寓 13 楼1408
邮 编:755100
联 系 人:王莉、耿晓丽
电 话:15909598630 13739539153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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