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食材配送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HAZXDL-2025-004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8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1.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
5 |
配送场所 |
5 |
(一)评审内容:
配送场所评审标准:
投标人有配送场所(自有或租赁)情况,本项最高得100分:
(1)面积≥2000平方米得100分;
(2)1000平方米≤面积<4000平方米得80分;
(3)5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得60分;
(4)300平方米≤面积<2000平方米得40分;
(5)面积<300平方米的不得分。
提供多个配送场所面积不累计(同一地址多个配送场所的视为同一场所,面积可累计),以面积最大的配送场所面积计分,若配送场所中含冷库,可一并计算面积。
(二)证明文件:
1、(1)如为自有的,提供上述场所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证明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面积;
(2)如为租赁的,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租赁合同期限须涵盖2025年12月31日)扫描件,租赁合同需能体现面积,如提供的租赁合同未涵盖至2025年12月31日,须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明确新的租赁合同涵盖至2025年12月31日及承诺新签订的合同内的配送场所面积不低于原合同的配送场所面积(承诺函格式自拟)。 |
现更正为:
5 |
配送场所 |
5 |
(一)评审内容:
配送场所评审标准:
投标人有配送场所(自有或租赁)情况,本项最高得100分:
(1)面积≥2000平方米得100分;
(2)1500平方米≤面积<2000平方米得80分;
(3)1000平方米≤面积<1500平方米得60分;
(4)500平方米≤面积<1000平方米得40分;
(5)面积<500平方米的不得分。
提供多个配送场所面积不累计(同一地址多个配送场所的视为同一场所,面积可累计),以面积最大的配送场所面积计分,若配送场所中含冷库,可一并计算面积。
(二)证明文件:
1、(1)如为自有的,提供上述场所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证明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面积;
(2)如为租赁的,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租赁合同期限须涵盖2025年12月31日)扫描件,租赁合同需能体现面积,如提供的租赁合同未涵盖至2025年12月31日,须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明确新的租赁合同涵盖至2025年12月31日及承诺新签订的合同内的配送场所面积不低于原合同的配送场所面积(承诺函格式自拟)。 |
2.调整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五、项目详细报价”中的“(一)分项报价表”格式。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何老师
地 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与熙和路交汇处东南侧
联 系 方 式: 15019224506
2.交易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深圳市泽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8号中执时代广场B座7楼7K房
联 系 方 式: 0755-27765132;联系邮箱:zjzb@zjbid.net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黄工
电 话: 0755-27765132;联系邮箱:zjzb@zjbid.net
深圳市泽钧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