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22-00109
二 、 项目名称:建昌县部分生活垃圾转运至葫芦岛焚烧厂(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部分生活垃圾转运至葫芦岛焚烧厂
供应商名称:辽宁锡能炉渣处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大白马村葫芦岛市铜厂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43.5(元)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部分生活垃圾转运至葫芦岛焚烧厂
服务类
名称:建昌县部分生活垃圾 转运至葫芦岛焚烧厂 (四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建昌县
服务要求:(1)收运生活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 (2)供应商需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生活垃圾转运收运车辆。 (3)供应商完成该项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行业的管理办法执行(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
服务时间:3 年,合同签订形式为一年一签(具体以签订 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 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 采函(2017)603 号)规定执行。 ★ 验 收 程 序 : 按 照 辽 财 采 函 (2017)603 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 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菊、张丽娜、吴志友、林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部分生活垃圾转运至葫芦岛焚烧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经双方协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6,5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名单: 张丽菊、张丽娜、吴志友、林峰、刘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昌县建昌镇朝阳路一段101号
联系方式:13130961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昌县新区馨苑家园门市
联系方式:0429-793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0429-7939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建昌县部分生活垃圾转运至葫芦岛焚烧厂(四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部分生活垃圾转运至葫芦岛焚烧厂
供应商名称:辽宁锡能炉渣处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证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