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钒钛高新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置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质疑的回复(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国家钒钛高新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针对潜在投标人网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一:招标公告3.2条中,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请问这2家是否包含牵头单位,即联合体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是2家还是3家?
回复:联合体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是2家;
质疑二: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认定评分标准就高还是就低?比如综合甲单位+专业甲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企业资质是否按综合甲单位进行评分?
回复:请参阅招标公告3.3.1资质要求,并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是否由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回复:请参阅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2.2.4(1),并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攀枝花金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