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新闻媒体报道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新闻媒体报道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新闻媒体报道服务
1.2 项目编号:HAZB-FZ-FW-17251110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采购范围:本项目需为大同邮政公司提供新闻媒体制作与发布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新闻采写与新媒体平台发布 | 12条/年 | 3000 | 36000 |
2 | 新闻视频报道与新媒体平台发布 | 6条/年 (每条约3分) | 2970/分 | 53460 |
最高限价合计(元/年) | 89460 | |||
1.5 服务期限:两年。
1.6 服务范围:
1.6.1新闻采写:涵盖邮政企业多领域新闻事件。对重要会议、活动、人物及热点事件进行现场采访、深度挖掘与报道,确保新闻全面、准确、及时呈现。
1.6.2新媒体平台发布:负责将采写新闻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主流新媒体平台发布。依据各平台特点与受众需求,优化内容形式,提高新闻传播效果。
1.7 服务时限:新闻采写与报道不得高于2天内完成。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常规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2.4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5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
2.7 供应商须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物产大厦8层)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25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即开启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物产大厦8层会议室。
4.3 递交方式:开启地点供应商现场递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 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030006
联系人:黄娟、郭增林、程素萍
电话:1399426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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