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4昭化区红岩至天星(剑阁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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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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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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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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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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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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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元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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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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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起于红岩镇加油站,与省道205相接,由东向西沿原路改建,途径百花社区、坪林村、长梁村、粮食物流园区、天星桥、天星村,止于剑阁张王镇交界桥头。路线全长6.75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7.5~8.5米(其中项目起点至粮食物流园区段3.92公里,路基宽度8.5米;粮食物流园区至终点段2.83公里,路基宽度7.5米),为双向两车道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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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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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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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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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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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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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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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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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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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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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4.2
勘察:1.2; 设计 :2.3; 监理 :2.9; 施工:27.8;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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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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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00:00至2025-12-2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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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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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00:00至2025-12-2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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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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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公路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项目总投资金额应不低于3000万元。 二、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专职技术人员:4 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 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附相关退休证明),原件查验后方可签订合同,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承诺)。 三、申请人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申请人需提供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上查询截图。 四、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所有业绩须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完整的公告、公示截图,业绩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履约评价表需为“满意”且有业主联系方式,人员、业绩少附及业绩证明材料关键信息不清晰的均做废标处理。 五、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参照相关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进 行报价,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仅作为报价排名,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最终 代理费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收费额X80% ×二次报价/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代理服务费X100%。二次报价不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六、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文件发送至QQ邮箱:25824829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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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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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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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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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872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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