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二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6011222018103100524)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二期)监理。
2.2项目编号:CCS20260123FJSZ03001001(ZB(JL)-2026-006)。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约6.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甲类小规模生产厂房、甲类库房、液体罐区、装卸站、输送泵房、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循环水站及泵房、空气源设备房、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地面火炬、室外装置区、控制中心、变配电室、机柜间及配套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厂区管廊、围墙、道路及绿化等。
2.5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保修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2.7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如工程延期,监理服务周期顺延并不再额外增加监理费用。
2.8 工程投资估算:43608万元(以评审后的实际概算为准)。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9日8时30分至2026年2月13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EpointSSO/memberLogin%EF%BC%89%E7%BD%91%E7%AB%9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90%A6%E5%88%99%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3C/p%3E%3Ch2%3E%3Cstrong%3E5.%3C/strong%3E%3Cstrong%3E%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strong%3E%3C/h2%3E%3Cp%3E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8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516室
联系人:付亦正
电 话:19990525343
招标代理机构: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1555号大禹赞寓G15栋2单元2116室
联系人:初春阳
电 话:18043045803(办公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9.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2
2026年2月9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EpointSSO%E5%85%8D%E8%B4%B9%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4%B8%94%E5%AE%8C%E5%96%84%E5%9F%BA%E6%9C%AC%E4%BF%A1%E6%81%AF%EF%BC%9B%3C/p%3E%3Cp%3E(2)%E5%9F%BA%E6%9C%AC%E4%BF%A1%E6%81%AF%E9%AA%8C%E8%AF%81%E9%80%9A%E8%BF%87%E5%90%8E%E7%99%BB%E5%BD%95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EF%BC%8C%E5%9C%A8%E3%80%90%E5%AF%B9%E5%BA%94%E7%9A%84%E4%B8%9A%E5%8A%A1%E3%80%91-%E3%80%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91%E8%8F%9C%E5%8D%9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3)%E8%AF%B7%E7%82%B9%E5%87%BB%E4%B8%8B%E8%BD%BD%E5%AE%89%E8%A3%85%E2%80%9C%3Ca href="https://***/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32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22%3E%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5%90%89%E6%9E%97%E7%9C%81%E4%B8%80%E4%BD%93%E5%8C%96)%3C/a%3E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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