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平县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502000176
交易编号:DP-ZC-20250918-02-01
项目名称:东平县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287632万元
采购需求:东平县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项目位于东平县东平街道、银山镇、梯门镇。主要包括罐区计量设备改造、水电双控计量设备改造、丁庄引黄罐区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镇街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具体由罐区混凝土渠道墙体砌筑加固,9个铸铁闸门更换,PVC管道、PE管道安装,出水口安装,罐区计量装置及监控设备安装,潜水泵水表及配电箱安装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8081/%EF%BC%89%E8%BF%9B%E8%A1%8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3C/p%3E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081/%EF%BC%89%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5%90%8D%E7%A7%B0%E5%8F%8A%E7%BB%9F%E4%B8%80%E7%A4%BE%E4%BC%9A%E4%BF%A1%E7%94%A8%E4%BB%A3%E7%A0%81%EF%BC%8C%E7%A1%AE%E4%BF%9D%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8%8E%B7%E5%8F%96%E7%94%B5%E5%AD%90%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8%BF%98%E9%A1%BB%E5%8F%8A%E6%97%B6%E5%85%B3%E6%B3%A8%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C%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2%80%9D%E6%A0%8F%E7%9B%AE%E5%8F%8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6%A0%8F%E7%9B%AE%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F%BC%88%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3%80%81%E6%9B%B4%E6%AD%A3%E5%85%AC%E5%91%8A%EF%BC%89%E4%BF%A1%E6%81%AF%EF%BC%8C%E5%A6%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9F%A5%E7%9C%8B%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F%A1%E6%81%AF%E8%80%8C%E5%AF%B9%E8%87%AA%E8%BA%AB%E9%80%A0%E6%88%90%E6%8D%9F%E5%A4%B1%EF%BC%8C%E7%9B%B8%E5%85%B3%E8%B4%A3%E4%BB%BB%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3C/p%3E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538-6288116%EF%BC%9B%E7%A7%BB%E5%8A%A8CA%E9%94%81%EF%BC%88%E9%B2%81%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2%3C/p%3E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30分钟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采〔2022〕12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答复。
3.2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2858759
3.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经理,联系方式:0538-8669766。
4、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平县水利局
地址:东平县城龙山大街011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0538-289911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6697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0538-8669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