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昌利御景公馆90套房产销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受深圳市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宝昌利御景公馆90套房产销售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交易方式实施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TYSJY-LG-2025-00022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宝昌利御景公馆90套房产销售采购
采购人:深圳市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按照实际成交金额6.5%计算(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23070.13元/平方米预测销售收入为202972887.00元,全部成交总服务费用预计:13193238元)。
项目内容:
1、项目背景
深圳市宝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荷公司”)系深圳市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黄阁坑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合作开发名义开发了宝昌利御景公馆,位于宝龙街道宝荷片区,共涉及住宅物业90套,建筑面积约8,798.08平方米。深圳市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受深圳市宝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上述共计90套返还物业公开采购销售服务单位进行对外销售。确定的中标方与深圳市宝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销售服务协议,服务费用由深圳市宝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背景和具体情况,对项目做出合理的规划,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进行进一步咨询和资料查阅,联系人:林启雄,联系电话:13715139127。若投标人报名,则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本项目的风险。
2、项目服务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3、服务期限:签订协议之日起12个月。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公告时间
公告起始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
四、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1、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25年8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2、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5年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3、交易文件获取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4、电子标书查看工具、投标工具安装包获取(https://www.szggzy.com/jyfw/list.html?id=jyfwjtqyysjy)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3、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交易文件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3、评标/谈判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4、评标/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评标室
特别提醒:本项目将根据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确定最终交易方式,投标家数不足3家时也开标。
七、异议和澄清时间
异议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 2025年08月28日 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澄清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 2025年08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八、交易保证金要求
交易保证金金额:26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式: 1.银行转账:其付款账户为投标人自身账户,如需代缴,需提供代缴说明,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2.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我的投标情况--申请电子保函”模块直接发起电子保函申请。保证金为保函形式的,保函的保证期间为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28日(含28日)。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意向供应商须在公告时间内登录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供应商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集团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采购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履约保证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要求在办理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交易保证金低于履约保证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供应商补足;②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提供采购人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因供应商原因,未签署协议的,取消其中标方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将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至采购方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九、其他补充事项
(一)交易方式转换说明
通过“初步审查(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不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意向供应商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1、初步审查后,产生3个以上(含3个)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的,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后续评审工作;
2、初步审查后,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的,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后续评审工作;
3、初步审查后,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的,将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开展后续评审工作。
(二)其他要求
1、异议事项: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9552919,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2、澄清事项:集体企业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3、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三)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中标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按最终成交比例*预测销售收入作为计费基数;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集体企业签订合同。
十、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
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文件约定、委托协议约定、交易发起方关于保证金书面处置意见,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交易发起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十一、网站及媒体发布
网站地址: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重要提示:意向方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方。交易平台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意向方。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林工
联系方式: 13715139127
交易平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89552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