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2]HJGS[XJ]2025001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96号 | 499,800.00元 | 连江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总价):499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连江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货物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移动电话 | 移动警务终端 | 移动警务终端 | 华为 | Mate 70(12+512) | 50 | 套 | 9,996.0000 | 499,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欧先桓 |
| 评审专家: | 于爱娟 、 潘超一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银行;账号:15526945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连江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0.749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8.2成交人须提供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纸质版(胶装后并加盖成交人单位公章骑缝章),数量:3套(正本1套、副本2套)。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813室 林工收(0591-86216625),同时可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0591-86216625),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312267673@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连江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13号
联系方式:0591-2213361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
联系方式: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冯曦、谢嫦姝
电话:0591-86216625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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