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青禾公寓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06-410173-04-01-580821号、2506-410173-04-01-317295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青禾公寓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港区青禾公寓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青禾公寓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7010
2.3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4.提高招标效率,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本项目(标段)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含一期、二期两个项目,项目概况如下:
郑州航空港区青禾公寓项目包含一期、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50000㎡。一期占地面积约23719m?(约35.58亩),总建筑面积约86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26000㎡;二期占地面积约44704㎡(约67亩),总建筑面积约164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5000㎡,地下建筑面积约49000㎡;建筑限高80m。
地上主要功能包含住宅、公寓、商业、物业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等内容;地下主要功能包含机动车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内容。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含概念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扩初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各专业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人防、道路、防震、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精装、景观、消防、幕墙、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试桩、降水、抗震支架、智能化、钢结构、BIM设计、燃气、热力、正式电、外立面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及标线(含人防标识、地库划线标识、楼宇标识)等专项设计等),配合完成各阶段汇报、报批报建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配合服务。(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2.5质量要求: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及本项目规定的设计标准、设计深度、设计效果的要求,并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6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周期:15日历天;
修建性详细规划周期:15日历天;
初步设计周期:1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注:设计周期不包含招标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①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②对于以上(2)、(3)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7日,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话:0371-68865936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2025年0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