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项目10KV专变配电工程(高压进线)(重2)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792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 ||||||||||
代建单位(如有) | 南宁建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采用10KV单电源供电,电源拟接110KV友谊变电站10KV友荣920线路照护中心用户开闭所,然后敷设YJV22-3*120电缆至本项目地下室配电房高压进线柜。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28日9:30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1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26068.08 元 | ||||||||||
工期 | 2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江景华(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809647;身份证号:420703********337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昌森(身份证号:452526********32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2.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33807.38 元 | ||||||||||
工期 | 2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春叶(注册编号:桂245090912402;身份证号:452501********344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超(身份证号:510112********46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1.玉林(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三期)—环保园10kV线路电缆廊道;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2.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昌润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34014.69 | ||||||||||
工期 | 2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毅(注册编号:桂245161900043;身份证号:450803********685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景科(身份证号:450621********04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2.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s://zfcg.gxzf.gov.cn/%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2%80%A2%E5%8D%97%E5%AE%81%EF%BC%89%EF%BC%88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EF%BC%89%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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