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c8a90d72-5869-45d3-99eb-eee6f9cf889b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c8a90d72-5869-45d3-99eb-eee6f9cf889b | ||
建设规模: | 占地面积86030平方米c8a90d72-5869-45d3-99eb-eee6f9cf889b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9-24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0875-8121498 |
备注: | 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407-530521-04-01-103799,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其他,招标人为隆中(云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重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施甸县水长产业园区。 2.3项目投资:约38500万元。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占地面积86030平方米,用于生产建设危险废弃物处置、有机垃圾制备有机肥、核桃壳制活性炭。其中:危险废弃物处置危险废物焚烧日处理规模100吨,物化日处理50吨;有机垃圾制备有机肥年生产规模10000吨有机肥;采用预处理+好氧堆肥+深度加工的生产工艺;核桃壳制活性炭年生产规模10000吨活性炭。采用预处理+炭化+活化+深度加工的生产工艺。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 2.5.计划工期:550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工期)。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1设计部分:完成本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内规划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文件等。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土建、安装、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等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其他相关专业等。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6.2施工部分:完成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相关配套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竣工图文件及采购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3其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2.7质量标准:合格,其中 2.7.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审图,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2.7.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国家、省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工程验收通过。 2.7.3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材料、设备符合设计及采购方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3.1.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项目经理担任,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3主要负责人员: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人员需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4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是在职员工,须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投入专职安全员应是在职员工,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6投标人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审计的财务报告须经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如在2025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提供); 3.8.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提供); 3.8.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F%BC%8C%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F%BC%88%E4%BA%91%E5%8D%97%EF%BC%89%E2%80%9D%EF%BC%88http://yncredit.yn.gov.cn/%EF%BC%89%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9C%AA%E8%A2%AB%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EF%BC%88%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9%9C%80%E5%90%84%E6%96%B9%E6%8F%90%E4%BE%9B%EF%BC%89%E3%80%82%3Cp%3E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应不多于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9.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9.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9.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3.9.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3.9.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3.10.1其他人员: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10.2相关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待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omePage 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保山市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网上递交: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omePage 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6.4开标方式:(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omePage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7.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应为人民币80万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为人民币40万元(降幅为50%)。 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omePage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中(云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七〇七社区村民委员会水长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人:叶铣 联系电话:1398629413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重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融城优郡B5座写字楼1106室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孙熙龙、王晓岚、陶源彦 联系电话:0871-65883919、18087066019 10.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部门: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电 话: 0875-81214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隆中(云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叶铣 |
办公电话: | 139862941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重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孙熙龙 |
办公电话: | 0871-65883919 | 移动电话: | 1388866722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500244001001 |
标段名称: | 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2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14 09:30 |
开标地点: | 施甸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8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部分:完成本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内规划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文件等。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土建、安装、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等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其他相关专业等。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施工部分:完成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相关配套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竣工图文件及采购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其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施甸县水长产业园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应不多于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项目经理担任,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主要负责人员: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人员需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是在职员工,须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投入专职安全员应是在职员工,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审计的财务报告须经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如在2025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提供); 4.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提供); 4.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F%BC%8C%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F%BC%88%E4%BA%91%E5%8D%97%EF%BC%89%E2%80%9D%EF%BC%88http://yncredit.yn.gov.cn/%EF%BC%89%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9C%AA%E8%A2%AB%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EF%BC%88%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9%9C%80%E5%90%84%E6%96%B9%E6%8F%90%E4%BE%9B%EF%BC%89%E3%80%82%3Cp%3E 5.其他人员: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6.相关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待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0-14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