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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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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5-204 |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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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4号)有关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开展漯河市城镇低效用地信息调查、评价识别和数据库建设,并将调查结果用于地价更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2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专业或者测绘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05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5月1日以来)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5月1日以来)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6)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盖章外,采购文件下载、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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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无需到达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可通过“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uohe.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616号 | |||||||||||
| 联系人:高女士 | |||||||||||
| 联系方式:0395-313734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银河路北中方园路西轻科大厦A座19层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873953060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8739530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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