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昭平县北陀镇平恩村九龙河沙滩大桥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983001001)施工招标文件补遗澄清通知如下,如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书为准: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7.2.1预付款 | 本项约定为:合同金额30%的开工预付款。 | 本项约定为:合同金额10%的开工预付款。 |
2 | 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 本项约定为:合同金额30%的开工预付款。 (1)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 %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 %,扣回开工预付款的 %)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扣完。 | 本项约定为:合同金额10%的开工预付款。 (1)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1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 %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 /%,扣回开工预付款的 / %)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80%时扣完。 |
3 | 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 原则上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5%(由监理工程师核实拟计量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出具完成工程量证明);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项目合同》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5%,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项目发包人在收到项目承接(包)人付款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项目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款的 3%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3%),待工程缺陷责件期满后无息返还。 | 工程完成80%的工程量后,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由监理工程师核实拟计量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出具完成工程量证明);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项目合同>>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项目发包人在收到项目承接(包)人付款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项目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款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3%),待工程缺陷责件期满后无息返还。项目合同> |
4 | 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30%签约合同价 |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 |
5 |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 |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1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2月01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7年01月31日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2月25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7年02月24日 |
7 |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16日09时00分 | 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 |
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昭平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英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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