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西苑北路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泰安工程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西苑北路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54、LSGZ[2025]251-GC063
3、工程概况:卢氏县西苑北路建设项目,该道路设计长度220.285米,道路红线宽30米,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讯工程及桥梁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4、招标控制价为:¥6789323.74元;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建设地点:卢氏县;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2025年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2025年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
6、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3%80%81%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3%80%91%EF%BC%88%E6%8F%90%E4%BE%9B%E7%BD%91%E7%AB%99%E7%9A%84%E6%9F%A5%E8%AF%A2%E4%BF%A1%E6%81%AF%E6%88%AA%E5%9B%BE,%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A1%B5%E9%9D%A2%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F%BC%89%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8%87%AA%E6%9C%AC%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F%BC%8C%E6%88%AA%E5%9B%BE%E8%A6%81%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9B%3C/p%3E%3Cp%3E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信息”),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办理CA证书:http://***/fwzn/004003/20201019/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3C/p%3E%3Cp%3E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24日08时40分。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6%AF%8F%E4%BD%8D%E6%8A%95%E6%A0%87%E4%BA%BA%E7%9A%84%E8%A7%A3%E5%AF%86%E6%97%B6%E9%97%B4%E4%B8%BA%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8%B5%B730%E5%88%86%E9%92%9F%E5%86%85%E5%AE%8C%E6%88%90%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p%3E%3Cp%3E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同时,投标人需完善主体库。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为:
大写:壹拾叁万元整,小写:¥13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8时40分。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
大写:壹拾壹万柒仟元整,小写:¥117000.00元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
大写:壹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1235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在首页-交易智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操作手册,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4、(1)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交易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2)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
(3)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方便快捷,不占用资金,开具方式请登录“网站首页-电子保函平台”或者“登录系统首页右下角-三门峡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直接登陆:http://***:10094/smxbaohan/%E8%BF%9B%E8%A1%8C%E6%93%8D%E4%BD%9C%EF%BC%8C%E5%A6%82%E6%9E%9C%E6%9C%89%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5%92%A8%E8%AF%A2%EF%BC%9A0398-3117871%E3%80%81400-1538889%3C/p%3E%3Cp%3E
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下载招标文件、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审部分:资格评审以投标文件为准,其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基本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项)。
(2)详细评审部分:详细评审部分按照合格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制作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
3.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本项目评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5.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清泉
电话:0398-2250639、15516226665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洪建国
电话:0398-2250690、13839871990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代理:河南泰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海鸽
电话:0398-2151599、13303987012
地址:孟州市河雍街道西河雍大街0018号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