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东校区餐厅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受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东校区餐厅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东校区餐厅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CF2025-013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磋商控制价为400000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直流变频多联空调机组、直流变频多联空调机组、直流无刷风管式室内机各一套,包含采购与安装,包含原有吊顶的恢复。
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5、质保期:2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7、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五、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八、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无须到现场报名,请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完成注册,完成登录后点击招标公告,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委托书、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完成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在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洛阳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