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
,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线路全长约22.58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165.6m,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西岗头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西端设西岗头车辆段一座。
本工程车辆采用
B型车6辆编组,初、近、远期高峰时段6辆编组运营,平峰时段4辆、6辆编组混跑运营,每辆车单侧4道车门,授电制式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地铁
4 号线一期工程,
20
座地下车站,共
40侧站台门系统。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
(
1)
站台门系统(含门体、门机、电源系统、控制系统等所有产品,包括设备、软件和材料)的设计、设计联络及供货;防踏空装置、防夹挡板、瞭望灯带等的设计、设计联络及供货;绝缘层敷设方案的设计、设计联络及供货;
(
2)
样机试制和试验;
(
3)
所有设备供货以及运输、保险、仓储、安装(包括所有站台门系统安装所需的电缆、电线、线槽、管线等的敷设、防夹挡板、防踏空装置、瞭望灯带、绝缘层的敷设)、检测、各阶段的试验
/调试/验收、试运行;
(
4)
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
5)
整个系统
24个月的质保期及24个月的维保期;
(
6)
人员培训、配合试运行前的系统考核、试运行期间测试配合、特殊时段的值守和最终系统移交等所需要的各类技术服务;
(
7)
本系统所需的随机的附件;
(
8
)
备品备件(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等
。
本次招标还包括站台门系统与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包含接地)、轨道专业、车辆专业等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详细内容参见
“第七章
接口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接口要求与其它设备系统的投标人密切配合,解决各系统相互间的接口,确保本系统能顺利实施并协调工作。
投标人需提供所有与站台门系统相关的图纸(含施工和施工设计),具体内容在合同谈判和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 交货期
暂定
2025年10月15日前供货完成,2026年5月15日前安装完成,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确定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2.7
质保期
质保期自开通初期运营开始,为期
24
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站台门系统核心部件【门控单元(DCU)、门机系统、中央控制盘(PSC)】的制造商。
投标人须提交其为
站台门核心部件制造商的承诺书
。
3.1.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
及以上
资质
,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拟担任施工安装工作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3
.
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
项(一个合同为一项)
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系统,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
的供货业绩(该业绩使用的核心部件【门控单元(
DCU)、门机系统、中央控制盘(PSC)】应与本项目拟投的核心部件品牌一致
)。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系统的安装业绩(不少于11座车站)。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受此条限制)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
.4.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形式须为站台门供货单位与站台门安装单位联合,牵头人须为站台门供货单位。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站台门系统的工程质量(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等)负全部责任。
3.4.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
4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的监理人为: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注: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
招标文件
”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
,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互认(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
参加
投标者,
请于202
5
年
6
月
17
日09:00至202
5
年
6
月
23
日17:00(北京时间
,下同)前,在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
”
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如有)
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备注:本项目实行
“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202
5
年
7
月
15
日
09
时
0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
裕华区
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张亚茜
联系电话:
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
联系电话:
0311-86958907
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
0311-86958928
电子邮件:
cxy1223@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
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
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