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GXZCWT2025-024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WT2025-024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万元,项目最高服务费不超过此限价;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45;
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对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为准。成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内容: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
服务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资料齐备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如非成交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按延误时间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团队成员最少5人及以上且配备专业合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成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团队人员须全部履职到位,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全部团队人员开展项目评审工作,不接受临时拟派人员;
3.3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存在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须提供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项目下载磋商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磋商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电话:0431-85542506(王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13944800357(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岩
电 话:13944800357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7019060
5.“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0431-81888992/8188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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