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文部乡垃圾填埋场项目(项目名称)
无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尼玛县文部乡垃圾填埋场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尼发经商[2025]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由
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 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04-22 00:00:00至 2025-04-27 23:59: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关注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4.2报名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4-22 0:00:00至 2025-4-27 23:59: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 投标文件递交
6.公告发布
7.开标方式
*8.评标方式
8.1本项目评标采用智能化评审。评标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综合评估(含项目经理工程业绩和项目管理班子动态信用评价)。
为了确保项目评标公平、公正,评标内容中的建筑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综合评估数据均从全国“四库一平台”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获取。投标前,投标人应对上述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维护和确认。若系统自动获取数据与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自动获取的评审数据为准。8.2本项目评标由智能化评标系统自动完成,评标专家负责对智能化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中评标专家如未发现系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评审存在重大偏差的,
不得修改智能化评标结果。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那曲市尼玛县建设西路
邮 编: 853215
联 系 人: 吾珠
电 话: 180769611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海鑫国际广场二号楼三楼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88661879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注:
(1)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需填写标段序号,并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项目标段划分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2025-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