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25年朱阳关镇农副产品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朱阳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25年朱阳关镇农副产品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76、LSGZ[2025]319-GC085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卢氏县2025年朱阳关镇农副产品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标段为建设厂房、冷库、管护房、排洪渠、配电房、场地硬化等,二标段为购置烘干设备、地磅,配套水电设施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5602191.76元,其中一标段招标控制价¥4082320.63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519871.13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质量要求:一标段: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标段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8、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30日历天,二标段供货期限30日历天;
9、建设地点:卢氏县朱阳关镇;
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一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二标段)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二标段)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须提供近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7、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同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承诺>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日期,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注2: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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