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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南路片区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广东省 其他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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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南路片区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601-440111-17-01-381899
投资项目名称东平南路片区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东平南路片区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名称东平南路片区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区均禾街、嘉禾街和永平街
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位于白云区均禾街、嘉禾街和永平街,改造范围包括东平南路、新石路、均禾大道、东平北路、罗岗七星岗工业路、东平东凤路、东平大道、罗岗七星岗工业路一横路、新科科甲同兴路、新科科甲水兴路、东平升平路、东平钟兴街、东平小区西侧路、新科上村田顶大街、零点创业园南侧路、罗岗环港北路、清湖大布路共17条道路,改造道路总长约15.347公里,红线宽度为5-60米,道路等级含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乡村道路支路,设计速度含20公里/小时、30公里/小时、4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500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78.17万元,其他费用2273.03万元,预备费1055.1万元。
招标内容东平南路片区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4.2.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四等水准测量、现状地形图测绘、道路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测量等勘察工作。2.4.2.2设计部分(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2)设计其他服务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2.4.2.3施工部分①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②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③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⑤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⑥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2.4.2.4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上述调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总工期:365日历天(含勘察工期:10日历天;设计工期:3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433.0763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城市次干路及其配套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为大型建设项目、总长度20 km以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四等水准测量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链接])确定。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对业绩无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链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10-17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06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06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11-06 09:30:00 开标地点第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永福正街52号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123445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之五901-3室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谢润萍、陈雄 联系电话020-8337259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6212546,020-8621040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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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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