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THLH(G)-2025-056
二、项目名称:南郊中学4号公寓楼改造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三原县南郊中学4号公寓楼改造提升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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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市政工程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池阳街中段57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687,616.89元 | 89.3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三原县南郊中学4号公寓楼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类(三原县市政工程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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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三原县南郊中学4号公寓楼改造提升项目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75日历天 | 武媛媛 | 陕261222310157 | 3,687,616.8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婉萍(采购人代表)、梁民强、马娟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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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三原县南郊中学4号公寓楼改造提升项目 | 2.881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项目名称为:三原县南郊中学4号公寓楼改造提升项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南郊中学
地址:三原县南环路东段
联系方式:13991022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方式:029-3801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惠贞
电话:029-38016888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