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揭阳联通综合业务服务采购邀请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揭阳联通综合业务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4012765;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约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作为采购人电信服务提供商之一,采购人享有揭阳联通的大客户优惠和服务待遇。并按照联通内部销售政策给予采购人相应地位的优惠,对各类服务需求实行客户经理制处理,同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质量监督。
1.5.2.约定通信资费标准,包含数字电路、移动电话、互联网专线等电信服务内容的资费。
1.5.3.约定联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业务清单月租最高限价费用
1.5.3.1 电路业务清单
序号 | 业务类型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月) | 备注 |
1 | 20M省内MSTP电路 | 1条/月 | 13500 | 潮汕机场-广州,在用 |
2 | 20M省内MSTP电路 | 1条/月 | 13500 | 潮汕机场-汕头,在用 |
3 | 语音数字电路 | 1条/月 | 1600 | 95539中继,在用 |
4 | 20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15600 | 拟用 |
5 | 10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10000 | 拟用 |
6 | 8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9000 | 拟用 |
7 | 6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7000 | 拟用 |
8 | 4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5000 | 拟用 |
1.5.3.2移动业务清单
序号 | 套餐类型 | 资费标准 | 备注 |
1 | 物流网全国流量卡 | 1. 按4元/1G/月,根据需求配置月租。 2. 关闭语音及短信功能。 | 在用 |
2 | 65元5G手机套餐 | 1.5G冰淇淋套餐及优惠:月租129元,大客户 优惠5折,折后月租65元/月。 2.包含:国内语言拨打500分钟,国内流量30GB,接听免费。套外流量3元/GB,国内语言0.15元/分钟。 | 拟用 |
3 | 95元5G套餐 | 80G全国流量、1000分钟全国通话。接听免费。套餐外流量3元/GB、国内语音0.15元/分钟。 | 在用 |
注: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
1.5.4.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双方签订综合业务服务协议。
1.6 交货/服务地点:揭阳潮汕机场
1.7 交货期/服务期:2025年5月
1.8 合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1.9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0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
2.1获取直接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8日08:30至2025年5月12日17:30;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以下简称“南航采招网”,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选择直接采购项目下载直接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直接采购。
2.2直接采购文件获取途径:详见
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6138881。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航空苑办公楼311室
邮编:51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工、 0754-87282610
EMAIL:linwj@csair@csair.com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311室
采购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4-87282610
5.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汕头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地 址 :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705企划财务部
联系人 :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 :0754-87282515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