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 FLFWCG2026-002 )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月23日
一、评审情况:
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成交候选供应商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1名:北京天驰君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2名: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3名: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北京天驰君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供应商(北京天驰君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北京天驰君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提出(电话:0991-3708385),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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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阿里山街461号昌源水务大厦
联 系 人: 孔洁
电 话: 13999893443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