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DZB-2025-108)
项日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包括:燃气智慧平台建设服务(其中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管理系统、入户安检系统、管网信息系统、管网巡检系统、SCADA系统、工程管理系统、隐患管理系统、气量监测系统、客户服务系统。)、智慧平台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运营维护服务及对接区级、市级平台接口服务、软件导入服务、硬件购置及部署、云服务器租赁服务等。除SCADA系统外,系统数据均采用云服务器进行存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能力承接本次项目,若提供营业执照,则经营范围一栏中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范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
3、具有依法缴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原件)以及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股权结构认定: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应具备燃气智慧平台建设服务(软件开发或软件购置、软件导入、硬件购置及部署)业绩,服务过程中或己完成服务均可。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现场现金获取或线上获取;2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使用线上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后按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使用线上获取方式的,招标文件取得时间以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到账时的时间为准,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到账时的时间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之后的,视为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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