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分行与龙江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智慧食堂项目
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分行与龙江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智慧食堂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用途、名称: 本采购项目实现学校食堂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进行智慧食堂联网缴费、教职工及学生刷脸食堂消费等功能。
4、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数量:智慧食堂消费系统一套,具体设备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1)标准SaaS架构软件管理平台,所有设备直接连接云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
(2)智慧食堂管理平台及用户端手机软件已经与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手机银行乐知校园具有完善且稳定的数据接口;并且可通过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手机银行生活频道实现签约、绑定、充值、消费等功能,并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的黑龙江省内中行同类学校项目合作案例三个以上,提供相应合同。对于没有与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手机银行现成接口的供应商,不提供开发支持、环境及时间。
(3)智慧食堂管理平台具有进销存库存管理功能模块,可以对食堂食材进行管理。
(4)食堂原一卡通平台数据可继承到新平台,用户余额直接导入到新智慧食堂平台。
(5)投标前需要到现场进行需求勘察,并把查勘照片放置在标书中。
(6)供应商需在黑龙江本地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常驻工程师,出具服务能力证明,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需承诺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到达现场服务时间不超过4小时。
(7)中标通知下达后三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工作,保证平台及设备投入使用。
(8)支持远程管理和维护。
第一标段: 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5、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项目供货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9、项目付款安排:根据合同约定。
10、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11、质保要求: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 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3、供应商相关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5、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登记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联系电话、接受响应文件、电子邮箱发送至我单位联系电子邮箱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发送响应文件。并登陆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进行供应商注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6时30分
提交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号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定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报名工作完成后统一通知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李华泽
联系电话:0452-2455359
邮箱:10619333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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