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望谟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3-522326-07-01-47947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望谟县拓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望谟县现有污水处理厂等共计35 处建筑屋顶、场地;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590Wp的单晶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污水处理厂等建筑屋顶、场地面积共计约18.59 万万㎡,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1.30MW。其中装机容量:一期0.21MW,二期0.89MW,三期0.47MW,四期0.67MW,五期0.79MW,六期0.39MW,七期0.46MW,八期0.32MW,九期1.38MW,十期0.43MW,十一期0.51MW,十二期0.37MW,十三期 0.49MW,十四期5.60MW,十五期2.87MW,十六期2.42MW,十七期5.99MW,十八期3.22MW,十九期3.82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维修、加固等。
2.3 投资概算:总投资为12730.71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105.48万元。
2.4 招标范围:监理范围涵盖项目EPC全过程监理(含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测试、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工程总承包工期+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24339934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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