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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2025-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点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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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凤县2025-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点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20号兴欣大厦2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B-BJ-2025-005(CS)

项目名称:凤县2025-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点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2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对双石镇镇、凤州镇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维护管理。。第三方主要责任是开展设施运维管护和水质监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20号兴欣大厦26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时请于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2: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20号兴欣大厦2604室携带介绍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文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3.提醒请各供应商获取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车站路109号

联系方式:13619173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今北豪庭1单元12405室

联系方式:18829780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沣禹宝鸡经办高凯婷

电话:17729371230

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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