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能二局常州分公司泰州光伏项目部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二局常州分公司泰州光伏项目部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N2J_CZFGS-FW-TZXMB-CGBGS-2025-002,招标人为 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东北侧。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土地空间,利用约2293亩鱼塘、蟹塘等地面水域上层空间从事光伏电站建设。
本项目拟装机容量直流侧为130.62MWp(电站采用两种支架类型,其中柔性支架布置容量54.17MWp;固定支架布置容量76.45MWp),交流侧约为100.2MW。拟采用625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和逆变器具体型号以初步设计为准)。项目光伏场区拟通过四回集电线路接入泰州市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泰州一期”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以电网公司配套建设的1回110kV线路T接于110千伏东风双墩线路,在220千伏双墩变并网。本次建设光伏电站所占用渔塘,在原则上不改变最终用途。所在区域内太阳能资源、气象条件、水文地质、原材料供应等关键因素满足项目建设要求,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2.2 招标范围: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
租赁≥12t随车吊8台,租赁期6个月;≥25t汽车吊5台,租赁期7个月;≥1m³水陆两用式液压挖掘机7台,租赁期6个月;≥250kw定向钻钻机2台,租赁期5个月;≥1000马力水陆两用拖拉机6台,租赁期5个月;≥10t压路机2台,租赁期4个月;≥10t自卸车8台,租赁期6个月;≥10t洒水车3台,租赁期6个月;≥250KW旋挖钻机2台,租赁期4个月;≥2.2m³装载机3台,租赁期3个月;≥3t叉车7台,租赁期5个月;≥10t运输车5台,租赁期6个月;≥1.3m挖掘机6台,租赁期4个月;每台设备各含1名操作员、维修保养、含进出场费、含主油(柴油)。
注:1.本表所列租赁量为估算数量,租赁规格为计划规格,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租赁量为准,因图纸评审、优化设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规模变化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信誉要求:
3.2.1 自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供货厂家和产品不属于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
3.2.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首页截屏)。
3.3 其他要求:
3.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6月16日至2025年6月21日15:00分(北京时间)在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泄露。未在招标组织机构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支付标书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电汇)方式,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售后款项不予退还。(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书费)
4.4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线上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15: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15:00分前通过平台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
5.2 未在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或者逾期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有变动,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机构将及时通过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或电话联系通知所有已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提示: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