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需求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燃油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G1202500651。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方式:公开磋商。
五、采购内容:公务车辆燃油集中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预算(含税):约¥50,143,496.00(人民币伍仟零壹拾肆万叁仟肆佰玖拾陆元整)。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如果同一公司同时出现总公司、分支机构等多个供应商响应,则按照总公司、分支机构的管辖顺序依次优先接受投标报名(总公司申请响应报名,则其他分支机构响应报名无效;省分支机构申请响应报名,则市、区分支机构响应报名无效;市分支机构申请响应报名,则区分支机构响应报名无效)。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格式见《资格声明》)
(四)供应商在广州市每个行政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都须具备自有品牌加油站点提供加油服务,且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五)供应商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1月7日。
九、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3日。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
十一、其他
(一)项目地点:采购需求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采购平台网址:
采购需求人: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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