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巴邱镇2025年城区排水防涝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业绩证明材料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 二项能证明工程业绩时限、专业类别、金额的材料:(1)施工合同(2)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现修改为 :“业绩证明材料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工程业绩时限、专业类别、金额的材料原件扫描件:(1)施工合同(2)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年9月15日17:00分推迟至“2025年9月22日17: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年9月16日10:30分推迟至“2025年9月23日10: 30分”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