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Y-202507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674.186023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东起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尉氏县交界,与S224交叉顺接
S225(尉氏段),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途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自东向西依
次与新S224(规划)、疏港东路(规划)、雁鸣大道(规划)、规划路(规划)、联港大道(规划)、
老S224(规划)交叉,终点位于规划S225南海大道与规划青州大道互通起点,路线全长
4.968km。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梁134.96米/2座,涵洞2道,盖板保护通道1道,设置平面
交叉6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002)S225南海大
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二标段:
(003)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
道段)新建工程施工三标段;
(004)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四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正文;
(002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正文;
(003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正文;
(004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施工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
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82/)
七、其他
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3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河南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东起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尉氏县交界,与S224交叉顺接S225(尉氏段),
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途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自东向西依次与新S224(规
划)、疏港东路(规划)、雁鸣大道(规划)、规划路(规划)、联港大道(规划)、老S224(规划)交叉,终点位于规划S225南海大道与规划青州大道互通起点,路线全长4.968km。全线采
用双向八车道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0米,沥青混凝土
路面。新建桥梁134.96米/2座,涵洞2道,盖板保护通道1道,设置平面交叉6处。
(2)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排水工程、
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招标编号:HKG-JY-202507004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东起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尉氏县交界,与S224交叉顺接S225(尉
氏段),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途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自东向西依次与新
S224(规划)、疏港东路(规划)、雁鸣大道(规划)、规划路(规划)、联港大道(规划)、老
S224(规划)交叉,终点位于规划S225南海大道与规划青州大道互通起点,路线全长4.968km。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桩号K0-018~K0+940,长度958米:
施工二标段:桩号K0+940~K1+873.036,长度933.036米;
施工三标段:桩号K1+873.036~K3+554.522,长度1681.486米;
施工四标段:桩号K3+554.522~K4+950,长度1395.478米。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招标人
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峻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
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查询网页截图并
注明查询路径。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
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峻工或交工日期
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条以上(含1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含路
面、路基)的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
注:提供业绩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3.4.信誉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
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基础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2投标人信用等级应为最新发布年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的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
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
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河南省级行政区域从业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注
册地无信用评价的公路施工企业,如无严重失信行为,均按C级对待。不接受被各省或全国
评定为D级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拒绝其参与
本次投标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且截图需包含查询
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或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注:以上所有查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的日期。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3.5.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具备本
单位注册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交安B
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3.5.2项目总工程师: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5.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在
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
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6.3.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
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17时30分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
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
“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
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
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
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系人:牛女士
电
话:0371-56562099
代理机构: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3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9838167513
邮
箱:zhhngczb@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56562117
邮箱:hkgqjtwjtc@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系人:牛女士电话:0371-56562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
3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9838167513
电子邮件:zhhngc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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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