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和区2026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11-00678
项目名称:太和区2026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6040
最高限价(元):596040
采购需求:查看
太和区2026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出具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工程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工程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链接]) 、“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操作手册。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响应(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介质形式:U盘)(以下简称“备份文件”)递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太和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方式:15174056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琪佳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西路星河城c区3-102门市
联系方式:13941686084
邮箱地址:QJ15566538003@[链接]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府路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琪佳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17005130015003011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941686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