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3509240902100411001001Z02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18 09:00:00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9,487,544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2024 | ||||||||||||
| 开标时间 | 2025-12-18 09:00:00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寿宁县南阳镇花岭至官路路口段公路工程(华祥路)施工招标答疑1
招标编号:E3509240902100411001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1 本次寿宁县南阳镇花岭至官路路口段公路工程(华祥路)施工招标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现修订为:“3.1 本次寿宁县南阳镇花岭至官路路口段公路工程(华祥路)施工招标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同步调整。
2、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中
现修订为:
3、本项目控制价为:75463741元,其中公路部分招标控制价61507252元(含暂列金1791473元),市政部分招标控制价13956489元(含暂列金410000元)元。固话清单及清单说明、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说明等相应材料)及图纸最新上传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现修订为: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遗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寿宁县梦龙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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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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