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038,02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来宾绿色化工园区规划中央大道与规划冬青路交叉口西南角 160亩用地场地平整及进场临时路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2450001 三、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翠屏路 399号金创中心 13 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2-4838016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 1401 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2-4270777 (三)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2-4231216 四、首次公告时间:2025 年12月12 日 五、更改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 六、公告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合格”现更改为“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现更改为“(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1)《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版)、(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版)、(3)《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21年版)、(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5)《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年版)、(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1年版)、(7)《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1年版)、(8)《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6号)。(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现更改为“三、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12月1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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