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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蟠龙湖片区配套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数政审字〔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元氏县蟠龙湖片区配套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2.1.2招标编号:SJZRZD-2025-1016; 2.1.3建设地点:元氏县北褚镇南褚村南侧;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污水处理规模近期5000m3/d,远期10000m3/d。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综合生化池、反硝化深床滤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中水提升泵房及出水在线监测仪表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系统、辅助工房、臭氧制备间及加药间、综合楼等,建筑面积2108.74平方米;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长度8056米,中水管网长度1802米;2.1.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阶段相关服务期结束止; 2.1.6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
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 信誉要求:
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正在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数量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2019)的要求;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②监理员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③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须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3.1.5 其他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之附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4 00:00:00
至2025-04-20 23:59: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311-86530160电子邮箱:
yszbb201@163.com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元氏县蟠龙湖片区配套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润芝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常山路125号 |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明南路一号绿色家园1-1206 |
邮编:051130 | 邮编:050000 |
联系人:张少波 | 联系人:齐志强 |
电话:0311-86530576 | 电话:18932537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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