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2025年鸣凤城区市政设施小型维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52520250600027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5-2025-00273
三、项目名称
远安县2025年鸣凤城区市政设施小型维修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远安县鑫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河口乡云台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188.3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0.00(分)
服务类 |
名称:远安县2025年鸣凤城区市政设施小型维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主要为远安县鸣凤镇城区主次干道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排水管涵井、雨污水管井及井盖的日常巡查和维护;防汛应急抢险;其他突击抢修任务;其他新移交的市政设施;采购人交代的其他紧急维修任务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赵红兵,陈和新,肖婧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6-23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财库[2018]2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在代理机构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后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1.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布络电子交易系统向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hbzc.bossbolo.com/)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19071727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阳
电话:0717-3813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