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工程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人员配备”更正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 27 设计人员: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得6分,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加1分,本项总分7分;
2.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得 4分,具备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总分5分。
3.拟派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得4分,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加1分,本项总分5分。
4.拟派电气及安装工程成本控制人员(1人):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得4分,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5分,本项总分5分。
5、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得4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加1分,本项总分5分。
注:以上人员不可兼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以上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应提供聘用合同。
二、其他内容不变。
对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