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楼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楼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研[20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招标人为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楼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中路以北、钻石路以西
2.2建设规模:新建医院门急诊楼、医技楼,包含地下车库及内部道路等。用地面积134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64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0885.46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2200001001 | 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楼项目设计 | 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楼项目设计 | 196.80 | 6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及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含总图、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电气设计、地下室基坑围护(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人防平站转换预案编制)、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含软装)、标识标牌及交通导视设计、幕墙工程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景观及室外市政道路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变配电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服务、厨房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含医用气体、医用净化工程、医用纯水系统、辐射防护、物流传输系统、污水处理、实验室、静配中心、智慧药房等)等其他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五、设计周期:60日历日,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日,初步设计: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0日历日,岩土设计5日历日。
六、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上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双面扫描件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补偿费:本项目无补偿费。
(6)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派并为牵头人在职员工(注册执业资格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3)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双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7-02 00:00至2025-07-07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14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31 |
联系人: | 刘新华、张妍 | 联系人: | 谭梦兰、于民峰、丁春 |
电 话: | 0512-65121452 | 电 话: | 0512-65981596-8110 |
传 真: | / | 传 真: | 0512-6635262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349755033@qq.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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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