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汽车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
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
厂高新区汽车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大审审批
[2025]00
3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厂高新区汽车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26278.16
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用地约
10.2883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首创大街
(
工业四路至太平北街段
)
、首创大街
(
乐恒南至工业三路段
)
、邵大路
(
福喜路至中轴路段
)
、工业七路
(
福喜三路至福喜路段
)
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其中,管径
DN200-DN400
给水管线长约为
3509
米、管径
D300-D2000
雨水管线 长约为
5187
米、管径
DN400-DN1200
污水管线长约为
3079
米、管径
DN100-DN200
中水管线长约为
3509
米;首创大街
(
工业四路至太平北街段
)
道路长度约
393
米,规划道路红线
16
米;首创大街
(
乐恒南至工业三路段
)
道路长度约
347
米,规划道路红线
16
米;邵大路
(
福喜路至中轴路段
)
道路长度约
1800
米,规划道路红线
40
米;工业七路
(
福喜三路至福喜路段
)
道路长度约
478
米,规划道路红线
24
米,建设地点: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2
本次招标范围
和
内容
: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内容
。
本次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
80.9
万元。
2.3
计划
服务期限
:
15
日历天,
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
2.4
其他:
公开招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
3.
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
(
岩土工程
(
勘察)
)
甲级资质
资质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
3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财务要求:
提供: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
财务情况
。
(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
-
3年。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5
拟派
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
3.6
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
(三)其他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
项目
负责人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3.
8
(
1
)财务要求:应提供
202
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9B%E6%9C%AA%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p%3E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
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9时00分至2025年
10
月
12
日
17时00分
,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
递交
至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的
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province/%3Cp%3E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
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
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
,联系人:
李艳羽
,联系电话:
0316-5858057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316-8930152
电子邮箱:
dcjsj2020@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 0 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通讯地址:
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
;
联系人:
何震
,
联系电话:
0316-5277129
,
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734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20号4单元2层202室
;
项目负责人:
李艳羽
,
联系电话:
0316-5858057
;联系人:
李艳羽
,联系电话:
0316-5858057
,电子邮箱:
hzgszb@163.com
。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0316-8836057
2025
年
9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