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改扩建工程——外电建设工程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6-2025-0045-01-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改扩建工程——外电建设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1月6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79页 11.价格调整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浮动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统一以《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28 天)为调价基础,按季度计算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当涨落在±5%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5%时调价方法如下:①当涨价幅度超过+5%时,涨价5%以内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5%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②当降价幅度低过-5%时,降价5%以内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5%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③以上材料价格调整只限主要材料的调整(电缆)。 11.2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必须提供月度工程量计量清单,清单需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否则结算时不予调整。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 | 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
联系人:周先生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方式:0757-26601984 | 联系方式:0757-22660481 |
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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