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城南初级中学食宿楼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三明市沙县区城南初级中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三明市沙县区城南初级中学食宿楼电梯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编号:【2025】011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8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人 最高限价 数量 联系人
1 客梯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明市沙县区城南初级中学 352000元2台 杨老师
0598-5822217
2 餐梯36000元 1台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若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则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需原件扫描放入投标文件中)。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该品牌的投标。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参加投标的,则以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即出具距离公告发出最近时间的授权委托书为准),若授权委托书出现时间重复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品牌的投标。
(5)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7)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报名
5.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从2025年05月 26 日至2025年05月30日(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5.2、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2)邮箱获取坊式:将所报名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
5.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 06日09:00 (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