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金鹭幼儿园教工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静安区金鹭幼儿园教工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金鹭幼儿园。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金鹭幼儿园教工食堂。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上海市静安区金鹭幼儿园教工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选择优质供应商,供应商每日根据幼儿园提供的带量菜单进行大宗食材的配送服务。为保证教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原材料来源安全可溯,配送过程及时可控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静安区金鹭幼儿园教工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静安区金鹭幼儿园教工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具有健康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v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到2025年12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领取地址:详见招标文件。2、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2)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网上下载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提交的资料中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3、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13时3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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