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2#楼、3#楼幕墙工
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25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2#楼、3#楼幕墙工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70.283934 万元,招标人为郑
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2#楼、3#楼幕墙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2#楼、3#楼幕墙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8 月05 日 09 时00 分到2025 年08 月26 日 17 时3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8 月27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
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8 月27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12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
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
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2#楼、3#楼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2#楼、3#楼幕墙
工程。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255
2.3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孙武路以东,东海路以南,飞鹰街以西,花语路以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2#楼总建筑面积约77608.4 平方米,幕墙工程面积
约23248 平方米,其中光伏玻璃幕墙1189 平方米;3#楼总建筑面积约3614.85 平方米,楼
幕墙工程面积约3120 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
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2#楼幕墙工程工期为180 日历天,3#楼幕墙工程工期为60 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
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内容(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
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其中联合体成员如在河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
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拟派项目经
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2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
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
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
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
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
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1)、(2)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
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
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2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
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
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2 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
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
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
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 年8 月5 日9 时00 分至2025 年8 月26 日17 时30 分
(北
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
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8 月27 日9 时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
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600713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 号7 号楼4 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 号楼九层907 室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 层
投诉电话:0371-68682581
邮箱:gftjtjd@163.com
2025 年8 月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 号7 号楼4 层
联 系 人:郝先生、韩女士
电 话:0371-606007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 号楼九层907 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罗先生
电 话: 0371-63225115
电子邮件: hnqszbd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