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星锐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奇瑞iCAR V23 401智驾版车辆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5073139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30台车辆均选择奇瑞iCAR V23 401智驾版(白色); 2、指定品牌型号原因:本项目不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为保障竞价标准统一,经采购人充分调查论证指定对应品牌;3、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5、供货期: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现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完成所有车辆交付;6、供货地点:呼和浩特市;7、质保期:三电8年或160000KM;8、技术要求:(1)所提供的车型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车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具备完整的车辆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2)新车对于需要上牌的车辆,供应商应确保成交车辆能够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上牌,同时提供上牌所需相关资料、证照,保证在交付车辆十天内完成上牌(因采购人原因不能上牌情形除外),新车交付时车辆公里数不超过100公里,车辆保险采购人自行选择,不得捆绑销售; (3)供应商须为奇瑞ICAR授权的一级销售服务商。交付的车辆是供应商从厂家直接订购,严禁其它渠道进货。供应商需具备奇瑞新能源3年以上的售后品牌保障从业经历,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需达到三类及以上。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和专业服务对接,交付和售后服务人员需获得厂家专业认证。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18586098101@163.com”: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不接受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须包含: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②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可在采购人所在地区提供售后服务,能够为采购的车辆提供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养、维修、零部件供应等。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进行现场考察,如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售后服务要求,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一级销售服务商均可(如供应商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5)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三类及以上资质; (6)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车辆销售业绩合同;(7)《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8)《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按公告附件要求填写完整,该表中计算得到的报价须与系统中的最终报价一致)。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
注: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5年7月29日14:00至2025年8月1日14: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自由报价阶段:2025年8月1日14:00-15: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起始价:3,594,000.00元(不高于最高限价),报价阶梯:100.00元,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延长;注: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税费、运费、装卸费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不包括车辆购置税、保险费和上牌费;2、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300,00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4、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8586098101@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4、保险人(承保人):紫金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安华农险(挑选其中1种);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10、退保规则(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2)退费路径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3)其他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11、保险责任的范围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5000-10000 | 0.30% | 0.25% | 0.10% | |
10000-50000 | 0.10% | 0.10% | 0.05% | |
50000-100000 | 0.05% | 0.05% | /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售后服务能力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 |||
结算要求 | 1.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通知,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车辆,出具购车证明,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通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30日内支付供应商的费用; 2.发票要求:开具与购车合同内容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星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顺意街华茂名居底商103-3号联系人:程剑波联系电话:13171080413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关宇恒联系电话:18586098101邮箱:18586098101@163.com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