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期)规划四十三路南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期)规划四十三路南段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项目概算的批复 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4)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国康医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8017.9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2670.31 万元。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规划四十三路(南段)南起天威路,北至古动物博物馆南侧路,按规划红线控制,规划红线宽度20米,道路中心与规划一致,设计总长 2015.129米。排水工程:雨水部分,沿道路新建一条雨水管道,分段排入裕华路已设计雨水管道及规划四十一路新建雨水管道,本次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800~d1200mm,管道长度约为2000米。污水部分,沿路新建一条污水管道,分别排入规划一路已设计污水管道、裕华路已设计污水管道及规划四十一路新建污水管道,本次新建污水管道管径为DN500mm,管道长度约为2000米。给水工程:沿路新建一条DN200mm 给水主管道,管道长度约1580m。燃气工程:新建燃气管道为规格为 dn110。通信工程:沿路新建8根七孔梅花管,为开槽施工。照明工程:在东西两侧便道内对称布置6米高双臂灯杆,灯头为(70+60)W,杆与杆之间的距离为21米左右。为加强交叉路口的照明,在规划四十三路与规划路丁字口,与规划一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西南角,与规划二路丁字口,与裕华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西南角,与天威路交叉口的东北角处分别设置14米4 头中杆灯,灯头均为 4x200W,共计7套。除此之外还涉及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保定市主城区东部,位于东风东路以南、东三环以东、天威路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4945214.96元。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 其他: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9 / 。(三)其他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31 09:00至2026-01-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保定市国康医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尹泽超 ,联系电话: 0312-89272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2-3195798
电子邮箱: gxqzj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保定市国康医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秦合众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北二环5699号大学科技园7A座东配楼四层401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七一中路108号水晶商务楼2单元1006室 |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尹泽超 | 联系人: | 陈晓磊 |
| 电话: | 0312-8927211 | 电话: | 0312-205252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ongqinhezhong@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朝阳北大街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101389284459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