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PC-0204-26J6-FP0002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国华齐河北23.7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业主为山东国华昆城齐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机道路及平台工程进行公开谈判采购。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国华山东齐河北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属内陆平原风电场,主要涉及大黄乡、宣章屯镇、安头乡、表白寺镇、晏北街道。场区东西最大跨度约19.5km,南北最大跨度约26.9km,区中心与齐河县直线距离约13.7km。风电场地形以平原为主,机位点平均海拔高度在18~25m之间,地貌以村庄、农田、水塘、沟渠为主。本项目拟安装34台单机容量7.15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237.5MW。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升压站,220kV升压站220kV侧考虑1回主变进线,1回系统出线,采用变压器-线路组接线;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共9回本项目风电进线、2回主变出线、2回SVG出线、1回站用变、2回接地变出线、2回母设柜,35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通过1回220千伏送出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220kV侧母线。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国华齐河北23.7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道路及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一、新建道路及改建道路:1.清表及路基原土碾压;2.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压实,压实度检测;3.道路的路基宽度为6m,路面宽度5m,两侧培路肩土,曲线处加宽4.路面材质为砖渣、碎石或其他可再生料,满足道路运输承载力及项目施工要求;5.管涵、箱涵;6.标志牌7.转弯半径临时加宽,错车路临时加宽,满足施工期设备运输8.其他:道路清障;风电场施工完成后,需对施工道路进行复垦并达到验收标准;场内施工道路中不作为检修道路的,需全部挖除并复垦;可用作检修道路的,保留检修道路3.5m宽部分,其余超宽部分需全部挖除并复垦。施工道路可不设路面,采用建筑碎料回填与夯实。雨季铺钢板等临时措施综合考虑;大件运输修复工作。9.要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维护工作,一直到工程结束;道路及平台的施工质量满足吊装及相关检测的要求。10.道路及风机位沟渠恢复和处理。二、风机平台:1.场平:场地地表附着物清理;2.挖淤泥、流砂;3.土石方挖方及回填压实,压实度检测:4.护坡、护脚;5.要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维护工作,一直到工程结束;道路及平台的施工质量满足吊装及相关检测的要求;6.需对平台进行复垦并达到验收标准。三、风机基坑开挖及回填:1.土方开挖及支护;2.土方回填及压实,压实度检测;3.余土外运;4.开挖施工期基坑降水。四、其它:分界点至风机位道路上的杆线迁移、道路修复、新建桥梁及加固,道路及机位平台复垦、用地及协调费用、土地复垦及验收、道路检测试验等相关工作。3计划工期风机道路及平台工程计划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2026年4月10日,2026年1月30日之前完成首批4台风机的道路及平台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4响应人资格要求4.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响应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B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总监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及社保(社保缴纳必须为响应单位)。(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6)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3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4.4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4.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6响应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5采购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响应人注册。完成注册的响应人,请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每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w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