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致兴二路南侧配套幼儿园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7条业绩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勘察资质单位: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现变更为“勘察资质单位: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7条业绩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设计资质单位: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现变更为“设计资质单位: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5条负责人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从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3个作为勘察负责人的已完成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现变更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从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作为勘察负责人的已完成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4、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5条负责人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从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3个作为设计负责人的已完成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现变更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从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作为设计负责人的已完成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第7.3.1条内容取消。
二、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原内容为: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勘察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5分)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1、以上人员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2、勘察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分。 3、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勘察单位名称、总投资、规模等)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合同金额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4、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
现变更为: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勘察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6分)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从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每具有一个以勘察负责人身份的已完成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不含资格条件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以上人员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2、勘察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分。 3、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勘察单位名称、总投资、规模等)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合同金额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4、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
2、原内容为: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5分) | 1、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1、以上人员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2、设计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分。 3、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总投资、规模等)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合同金额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4、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
现变更为: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6分) | 1、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从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每具有一个以设计负责人身份的已完成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含资格条件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以上人员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2、设计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分。 3、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总投资、规模等)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合同金额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4、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
3、原内容为: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14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3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2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经济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2分。 7、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以上人员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现变更为: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12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2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上人员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4、原内容为:
2.2.4(4)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勘察类似工程业绩(8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得 8.0 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数据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勘察单位名称、总投资、规模等)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合同金额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 明的勘察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2、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
设计类似工程业绩(8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得 8.0 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数据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总投资、规模等)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合同金额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2、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
现变更为:
2.2.4(4)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勘察类似工程业绩(8分) | 2022年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每具有一个已完成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不含资格条件业绩)得4.0分,本项最高得8.0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数据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勘察单位名称、总投资、规模等)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合同金额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 明的勘察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2、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
设计类似工程业绩(8分) | 2022年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每具有一个已完成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含资格条件业绩)得4.0分,本项最高得8.0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数据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总投资、规模等)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合同金额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2、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
三、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5月07日10时30分。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顺延。
招标人:成都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