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80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岳滩镇尚庄村道路提升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19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偃师政采磋商(2025)0076号-1详见磋商文件中洹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中华路与永兴路交叉口西北角建筑业总部四楼A002641,000.00元评审总得分:90.67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2025年偃师区岳滩镇尚庄村道路提升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内容20日历天王小清豫141201620162469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赵利梅、刘荣红、张小静(组长)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收费金额:7,692.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形式及材料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 |
地址:偃师区岳滩镇行政街1号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1863793686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西段瀚海海尚C座1317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1853085465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18530854656 |
